水环境治理 城市污水处理厂尾水再生利用跨部门协同方案-吉佳水务
来源: | 作者:吉佳 | 发布时间: 2025-10-16 | 3 次浏览 | 分享到:
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尾水再生利用是破解水资源短缺与水环境压力的关键,但需环保、水务、住建等多部门协同。通过厘清职责边界,在尾水深度处理、再生水管网建设、再生水分配使用环节明确分工与协作模式;搭建跨部门决策协调、数据共享、联合监督考核机制,实现常态化联动;强化资金(多部门筹资 + 市场化运作)、技术(联合攻关 + 成果推广)、政策(法规约束 + 激励政策)支撑,打破部门壁垒。国内如深圳已形成标杆案例,未来可推动非常规水资源协同利用与数字孪生技术融合,激活尾水再生利用潜力。

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的尾水再生利用,是破解 “水资源短缺” 与 “水环境压力” 双重困境的关键举措 —— 通过深度处理将达标尾水转化为市政杂用、工业冷却、生态补水等可用水源,既能减少新鲜水开采,又能降低尾水直排对自然水体的污染,是水环境治理与水资源循环利用的 “双赢选择”。然而,尾水再生利用涉及 “处理 - 输送 - 分配 - 使用” 全链条,需环保、水务、住建等多部门协同推进。当前,部门间 “职责交叉、标准不一、数据壁垒、协同松散” 等问题,导致再生水难以有效纳入市政用水体系:环保部门关注尾水排放达标,却较少参与再生水水质标准制定;水务部门负责供水与排水,却难统筹再生水管网建设;住建部门主导市政工程,却缺乏再生水利用的强制设计要求。因此,构建 “权责清晰、机制顺畅、资源共享、政策协同” 的跨部门联动体系,成为推动尾水再生利用落地的核心突破口。


一、厘清职责边界:建立 “全链条分工 + 重点环节共管” 的责任体系

尾水再生利用的 “处理 - 输送 - 分配 - 使用” 各环节,需明确环保、水务、住建等部门的核心职责,同时在关键节点建立 “共管机制”,避免 “多头管理” 或 “管理空白”,为跨部门协同奠定基础。


在尾水深度处理环节,环保部门与水务部门应形成 “达标监管 + 处理提质” 的协作模式。环保部门需将尾水再生利用纳入水环境治理考核体系,修订《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在常规 COD、氨氮等指标基础上,针对再生水用途(如市政绿化、工业冷却)增设特定指标(如悬浮物、总磷、细菌总数),明确 “再生水水源水质门槛”;同时,通过在线监测设备实时监管污水处理厂尾水排放数据,确保深度处理前的尾水达标,为再生利用提供合格原料。水务部门则负责推动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统筹资金投入建设尾水深度处理设施(如膜分离、高级氧化工艺),并制定处理成本核算标准,避免因处理成本过高导致污水处理厂积极性不足。例如,某省环保厅与水利厅联合出台《尾水再生利用水质分级标准》,将再生水分为 “市政杂用类”“工业冷却类”“生态补水类”,明确不同类别水质指标,水务部门据此推动全省 30% 的污水处理厂完成深度处理改造,为再生利用奠定水质基础。


在再生水管网建设环节,住建部门与水务部门需实现 “规划同步 + 建设协同”。住建部门在城市总体规划与市政工程设计中,需强制要求新建城区、工业园区同步规划再生水管网,将再生水管网纳入 “城市地下管线综合规划”,与给水管网、排水管网保持合理间距,避免交叉污染;同时,在道路改造、公园建设等市政工程中,预留再生水接口,如绿化灌溉取水点、道路清洗取水阀。水务部门则负责再生水管网的建设与运营,制定管网建设技术规范(如管材选择、压力标准),并建立管网维护机制,定期检测管网泄漏情况,确保再生水输送安全。例如,某市在新区建设中,住建部门将再生水管网规划纳入《新区市政基础设施专项规划》,水务部门同步推进管网建设,新区建成后再生水管网覆盖率达 100%,市政绿化、道路清洗全部使用再生水,年节约新鲜水 120 万立方米。


在再生水分配与使用环节,水务部门、住建部门与行业主管部门需建立 “按需分配 + 监督考核” 机制。水务部门作为再生水供应主体,需根据市政用水需求(如绿化面积、道路长度)与工业企业用水需求,制定再生水分配计划,实行 “优先保障市政、适度供应工业” 的原则;同时,建立再生水计量收费体系,通过 “低价激励”(如再生水价格为自来水价格的 50%)引导用户使用。住建部门负责监督市政领域再生水使用情况,将再生水使用率纳入市政工程验收标准,如公园、道路项目需达到 “绿化灌溉再生水使用率不低于 80%” 的要求方可验收。工业和信息化部门则推动工业企业使用再生水,对高耗水行业(如钢铁、化工)实行 “再生水使用比例考核”,未达标企业限制新增取水许可。某工业园区通过该机制,推动 15 家企业使用再生水作为冷却用水,年减少新鲜水取水量 80 万立方米,同时降低工业废水排放量 30%。


二、搭建协同机制:从 “会议协调” 到 “常态化联动” 的制度保障

仅靠职责划分难以解决跨部门协同中的动态问题,需建立 “决策 - 执行 - 监督” 全流程协同机制,将部门协作从 “临时性会议” 转变为 “常态化联动”,确保尾水再生利用各项工作高效推进。


建立跨部门决策协调机制,解决 “顶层设计” 问题。由市政府牵头,成立 “尾水再生利用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分管副市长担任,成员包括环保、水务、住建、财政、工信等部门分管领导,每月召开工作例会,每季度召开专题会议。领导小组的核心职责包括:审议尾水再生利用规划(如年度建设计划、水质标准修订)、协调解决跨部门难题(如管网建设资金分摊、再生水价格制定)、统筹重大项目推进(如污水处理厂深度改造、再生水管网互联互通)。例如,某市在推进老城区再生水管网改造时,因涉及道路开挖与居民出行,住建部门与交通部门存在意见分歧,领导小组召开专题会议,最终确定 “分路段夜间施工 + 临时交通疏导” 方案,确保改造工程顺利推进,未引发居民投诉。


建立数据共享与信息联动机制,打破 “数据孤岛”。搭建 “尾水再生利用智慧管理平台”,整合环保部门的污水处理厂尾水监测数据、水务部门的再生水生产与供应数据、住建部门的市政用水需求数据、工信部门的工业企业用水数据,实现 “数据实时共享、信息互联互通”。平台具备三大功能:一是动态监测,实时显示污水处理厂尾水水质、再生水产量、管网压力、用户用水量等指标;二是需求预测,结合气象数据(如降雨量影响绿化用水量)与工业生产计划,预测再生水需求,提前调整供应计划;三是异常预警,当再生水水质不达标、管网泄漏或用户用水量突增时,自动向相关部门发送预警信息。某城市通过该平台,实现了再生水 “按需供应”,供应稳定性从 85% 提升至 98%,未再出现 “供大于求” 或 “供不应求” 的情况。


建立联合监督与考核机制,确保 “责任落地”。由市政府督查室牵头,联合环保、水务、住建等部门组成 “尾水再生利用联合督查组”,每半年开展一次专项督查,重点检查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设施运行情况、再生水管网建设进度、市政与工业领域再生水使用率等指标。督查结果纳入部门年度绩效考核,对完成任务的部门给予表彰,对未完成任务的部门进行约谈,并限期整改。同时,将尾水再生利用成效与 “河长制”“湖长制” 考核挂钩,环保部门在考核各级河长、湖长时,需将再生水用于生态补水的比例作为重要指标,推动再生水成为水环境治理的重要支撑。某省通过该考核机制,2023 年全省污水处理厂尾水再生利用率达到 25%,较 2022 年提升 8 个百分点,重点流域生态补水再生水占比达 40%,有效改善了流域水质。


三、强化支撑体系:破解 “资金、技术、政策” 三大协同瓶颈

跨部门协同推进尾水再生利用,需解决 “资金不足、技术滞后、政策缺位” 等共性问题,通过多部门联合发力,构建全方位支撑体系,为再生水纳入市政用水体系扫清障碍。


在资金保障方面,建立 “多部门筹资 + 市场化运作” 的资金机制。财政部门牵头制定 “尾水再生利用资金扶持政策”,设立专项扶持资金,对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设施建设给予 30% 的资金补贴,对再生水管网建设给予 50% 的资金补贴;同时,整合环保部门的 “水环境治理专项资金”、水务部门的 “水资源节约专项资金”、住建部门的 “市政基础设施建设资金”,集中用于尾水再生利用重点项目,避免资金分散使用。此外,推动市场化融资,鼓励社会资本通过 “PPP 模式” 参与再生水项目建设与运营,水务部门与社会资本签订特许经营协议,明确再生水供应价格、服务年限、收益分配等条款,保障社会资本合理回报。例如,某城市通过 “PPP 模式” 引入社会资本,投资 5 亿元建设再生水项目,包括 2 座污水处理厂深度改造、50 公里再生水管网,项目运营后社会资本通过再生水销售获得收益,政府则负责监管水质与服务质量,实现 “政府减负、企业盈利、民生受益”。


在技术支撑方面,构建 “多部门联合攻关 + 成果推广” 的技术体系。科技部门牵头设立 “尾水再生利用技术攻关专项”,组织环保、水务、住建部门与高校、科研院所合作,针对关键技术难题(如低成本深度处理技术、再生水管网防腐蚀技术、再生水安全使用技术)开展联合攻关。环保部门重点研究再生水水质风险评估技术,建立 “水质 - 用途” 匹配模型,确保再生水使用安全;水务部门重点研究再生水生产与输送优化技术,降低处理与输送成本;住建部门重点研究再生水在市政工程中的应用技术,如再生水用于混凝土养护、道路降尘的技术规范。同时,建立 “技术成果推广平台”,由工信部门牵头,将成熟技术(如膜分离深度处理技术、智能计量监测技术)纳入《重点节能低碳技术推广目录》,推动污水处理厂、管网建设企业、市政工程单位优先采用。某科研团队在科技部门支持下,研发出 “低成本臭氧 - 生物炭深度处理技术”,处理成本较传统膜分离技术降低 40%,经环保部门验证水质达标后,由水务部门推广至全省 20 家污水处理厂,大幅提升了再生水生产能力。


在政策保障方面,形成 “多部门政策协同 + 法规约束” 的制度环境。法制部门牵头制定《尾水再生利用管理条例》,以地方性法规形式明确各部门职责、再生水规划建设要求、用户使用义务等,将尾水再生利用纳入法治化管理轨道;同时,推动环保、水务、住建等部门修订现有政策,实现政策协同:环保部门修订《排污许可管理办法》,将再生水回用率作为污水处理厂排污许可的重要内容;水务部门修订《城市供水条例》,将再生水纳入城市供水体系,明确再生水供应与管理要求;住建部门修订《城市绿化条例》《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强制要求市政绿化、道路清洗使用再生水。此外,建立 “再生水使用激励政策”,税务部门对使用再生水的企业给予税收优惠,如企业使用再生水的用水量可抵扣水资源税;城管部门对市政工程使用再生水的单位给予信用加分,优先获得市政工程投标资格。某城市通过政策协同,2023 年市政领域再生水使用率达到 90%,工业领域再生水使用率达到 35%,政策推动效果显著。


四、案例借鉴与未来展望:从 “单点突破” 到 “系统集成”

国内部分城市已通过跨部门协同,在尾水再生利用方面取得显著成效,其经验可为其他城市提供借鉴。例如,深圳市成立 “水资源循环利用领导小组”,由市长担任组长,环保、水务、住建等 12 个部门参与,制定《深圳市再生水利用规划(2021-2035 年)》,明确 “2035 年再生水利用率达到 50%” 的目标;通过财政部门补贴、社会资本参与,建成再生水管网 2000 余公里,覆盖全市所有城区;环保部门建立 “再生水水质在线监测系统”,实时监管水质;住建部门在市政工程中强制使用再生水,目前深圳市市政绿化、道路清洗、河道生态补水全部使用再生水,年节约新鲜水 1.2 亿立方米,成为国内尾水再生利用的标杆城市。


未来,随着 “双碳” 目标与 “海绵城市” 建设的推进,尾水再生利用跨部门协同将向 “系统集成” 方向发展。一方面,推动再生水与雨水、中水等非常规水资源协同利用,由水务部门牵头,环保、住建部门配合,建立 “非常规水资源统一调度平台”,根据不同水源水质与用水需求,实现 “再生水 - 雨水 - 中水” 优化配置;另一方面,将尾水再生利用与数字孪生技术结合,由住建部门搭建 “数字孪生城市再生水系统”,整合环保、水务部门的数据,模拟再生水生产、输送、使用全流程,预测供需变化与风险隐患,为跨部门协同决策提供精准支撑。


尾水再生利用纳入市政用水体系,不是单一部门的 “独角戏”,而是环保、水务、住建等多部门的 “大合唱”。只有通过厘清职责、搭建机制、强化支撑,打破部门壁垒,形成协同合力,才能真正激活尾水再生利用的潜力,实现 “水环境治理” 与 “水资源节约” 的双重目标,为城市可持续发展提供坚实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