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臭水体治理是改善城市水环境、提升居民生活质量的关键民生工程,而 “长制久清” 并非治理的终点,而是长期维护的起点。当水体通过治理消除黑臭、达到 “长制久清” 基本标准(如《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中明确的 “水质达标、生态改善、群众满意”)后,若缺乏科学的后续评估与动态监管,极易因外源污染反弹、内源治理不彻底、生态系统不稳定等问题导致黑臭反复。因此,建立清晰的后续评估周期与系统的评估方法,是巩固治理成果、实现水体长期健康的核心保障,对推动黑臭水体治理从 “消除黑臭” 向 “生态优良” 升级具有重要意义。
一、黑臭水体 “长制久清” 后续评估周期的科学划分
“长制久清” 后续评估周期的设定,需兼顾 “风险防控” 与 “成本效益”,结合水体类型(河流、湖泊、池塘)、污染来源复杂性、治理措施稳定性及区域环境特征,采用 “分级分类、动态调整” 的原则,划分基础评估周期与特殊评估周期,确保既能及时发现问题,又避免过度评估造成资源浪费。
(一)基础评估周期:基于水体稳定性的常规监测
基础评估周期是针对治理后水体的常态化监测,核心目标是掌握水体水质、生态的长期变化趋势,及时识别潜在风险。根据《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效果评估办法》及各地实践经验,基础评估周期可按 “年度 - 季度 - 月度” 三级划分,不同层级对应不同的评估重点与频次:
1. 月度评估:聚焦 “水质核心指标” 的高频监测
月度评估是基础评估的 “最小单元”,需围绕影响水体黑臭的关键指标开展高频监测,及时捕捉水质短期波动,避免污染累积。监测频次设定为每月 1-2 次,监测点位选择需覆盖水体关键断面(如进水口、出水口、中间断面、居民集中区周边断面),确保数据代表性。
核心监测指标包括:
黑臭判定指标:溶解氧(DO)、氨氮(NH₃-N)、透明度(SD),这三项是判断水体是否返黑返臭的核心指标,需严格按照《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指南》中的标准执行(DO≥2mg/L、NH₃-N≤8mg/L、SD≥750px,具体数值需结合水体功能区类别调整);
污染负荷指标:化学需氧量(COD)、总磷(TP),用于评估水体有机物与营养盐负荷,避免因外源输入(如生活污水直排、雨水冲刷)导致污染反弹;
感官指标:通过现场观察记录水体颜色、气味、水面漂浮物,结合周边居民反馈,形成 “数据 + 感官” 双重判断,避免仅依赖仪器数据忽略实际体验。
月度评估的结果需形成 “水质波动曲线”,若连续 2 个月出现指标超标(如 DO<2mg/L)或持续下降趋势,需立即启动 “预警机制”,排查污染来源(如管网泄漏、面源污染),避免问题扩大。
2. 季度评估:兼顾 “水质 + 生态” 的综合监测
季度评估在月度水质监测基础上,增加生态指标与环境条件监测,频次设定为每季度 1 次,核心目标是评估水体生态系统的恢复稳定性,判断治理措施(如生态浮岛、水生植物种植)的长期有效性。
除延续月度核心水质指标外,新增监测内容包括:
生态指标:水生植物覆盖率(如沉水植物、挺水植物的分布面积占水体表面积比例)、浮游生物多样性(通过显微镜观察浮游藻类、浮游动物的种类与数量,计算 Shannon-Wiener 多样性指数,指数≥2.0 表明生态系统较稳定)、底栖生物存在情况(如螺类、蚌类等底栖动物的出现,是水体底质环境改善的重要标志);
环境条件指标:水温、降雨量、周边土地利用变化(如水体周边是否新增建筑工地、排污口),这些因素会影响水体自净能力与污染输入,需纳入评估以分析水质波动的外部原因;
设施运行指标:若水体配套了治理设施(如截污管网、污水处理站、生态净化单元),需评估设施运行状态(如管网是否堵塞、处理站出水是否达标、生态浮岛是否枯萎),确保治理措施持续发挥作用。
季度评估需形成 “水质 - 生态 - 设施” 联动分析报告,若发现生态指标持续恶化(如沉水植物覆盖率下降 10% 以上),需及时调整生态修复方案(如补种水生植物、优化水体流速)。
3. 年度评估:聚焦 “系统稳定性 + 治理成效” 的全面复盘
年度评估是基础评估的 “总结性环节”,频次为每年 1 次,需对全年水质、生态、管理数据进行系统梳理,结合居民满意度调查,全面评估 “长制久清” 成果的稳定性,为下一年度治理方案优化提供依据。
年度评估内容除汇总月度、季度监测数据外,还需增加:
趋势分析:对比近 3 年(治理达标后)的水质指标变化趋势,判断水体是否形成 “稳定向好” 的态势(如氨氮年均值逐年下降、溶解氧年均值逐年上升);
生态系统完整性评估:通过无人机航拍、水下视频观测等方式,评估水体生态结构(如 “水生植物 - 浮游生物 - 鱼类” 食物链是否完整),若出现鱼类种类增加、大型水生植物稳定繁殖,表明生态系统已初步形成自我维持能力;
居民满意度调查:采用问卷调查、现场访谈等方式,围绕 “水体外观、气味、周边环境改善效果” 设计问题,满意度需≥80%(参考各地 “长制久清” 验收标准),若满意度下降,需分析原因(如异味残留、景观效果不足)并针对性整改;
管理机制评估:检查 “河长制”“湖长制” 的落实情况(如巡河频次、问题整改率)、运维资金保障情况、应急处置预案的可行性,确保管理措施与技术措施同步落地。
年度评估需形成正式的《“长制久清” 年度评估报告》,上报当地生态环境部门与水务部门,作为水体是否继续保留 “长制久清” 称号的核心依据。
(二)特殊评估周期:应对 “突发风险” 的动态监测
除基础评估周期外,当水体面临突发环境变化或高风险场景时,需启动 “特殊评估周期”,打破常规频次,开展应急监测,避免黑臭反弹。特殊评估周期主要适用于以下场景:
1. 极端天气后评估:如暴雨、台风、高温
暴雨或台风会导致地表径流增加,可能将周边污染物(如垃圾、农药化肥、建筑工地泥沙)冲入水体,造成水质短期恶化;高温天气则会导致水体溶解氧下降,加速藻类繁殖,增加黑臭风险。此类场景下,需在天气结束后 24-48 小时内启动应急监测,监测频次提升至每天 1 次,连续监测 3-7 天,重点关注溶解氧、悬浮物(SS)、氨氮指标,同时排查排水口是否存在雨污混流、管网溢流情况。
2. 周边环境变化后评估:如新增污染源、工程施工
若水体周边新增污染源(如新建小区、工厂)或开展工程施工(如道路建设、管网改造),可能导致外源污染输入增加或水体生态破坏,需在项目开工前 1 周与开工后每月各开展 1 次评估,重点监测排污口水质、周边面源污染情况,若发现项目存在违规排污或破坏水体生态的行为,需立即叫停并要求整改。
3. 水质预警后的跟踪评估
当月度评估出现指标超标或连续下降时,需启动跟踪评估,频次提升至每 3-5 天 1 次,直至指标恢复正常并稳定 1 个月以上。跟踪评估需结合污染源排查(如使用管道检测机器人排查管网泄漏、无人机巡查面源污染),明确污染原因,评估整改措施的有效性,形成 “预警 - 排查 - 整改 - 评估” 的闭环。
二、黑臭水体 “长制久清” 后续评估的系统方法
“长制久清” 后续评估需突破传统 “单一水质监测” 的局限,构建 “水质 - 生态 - 社会 - 管理” 四维评估方法体系,通过 “技术手段 + 公众参与 + 机制保障” 的结合,实现对水体长期健康状态的全面、客观评估。
(一)水质评估:从 “指标达标” 到 “趋势稳定”
水质评估是 “长制久清” 评估的核心,需采用 “实验室检测 + 现场快速监测” 结合的方法,确保数据精准性与时效性,同时注重 “短期波动” 与 “长期趋势” 的结合分析:
1. 检测方法:标准化与快速化并行
实验室检测:针对 COD、氨氮、总磷等指标,采用国家标准方法(如 COD 用重铬酸钾法、氨氮用纳氏试剂分光光度法),在资质认定(CMA)合格的实验室进行检测,确保数据具有法律效力,用于年度评估与官方报告;
现场快速监测:针对溶解氧、透明度、pH 等指标,使用便携式检测仪(如便携式溶解氧仪、透明度盘)进行现场检测,数据可实时获取,用于月度评估与应急监测,快速判断水质状况。
需注意的是,现场快速监测设备需定期校准(如每月 1 次),确保与实验室检测数据的一致性,避免因设备误差导致误判。
2. 数据分析:引入 “波动系数” 与 “达标率” 指标
传统水质评估仅关注 “单次指标是否达标”,难以反映长期稳定性,需引入 “波动系数” 与 “达标率” 两个核心参数:
波动系数:计算某一指标(如溶解氧)年度内各次监测值的标准差与平均值的比值,系数越小表明水质越稳定(通常要求波动系数<30%),若系数过大(如>50%),需分析是否存在频繁外源污染输入;
达标率:计算某一指标年度内达标次数占总监测次数的比例,达标率需≥90%(参考 “长制久清” 稳定标准),若达标率<80%,需启动整改措施,排查污染来源。
例如,某治理达标后的河流,年度溶解氧监测共 12 次,其中 10 次达标(DO≥2mg/L),达标率为 83.3%,波动系数为 25%,表明水质基本稳定但存在改进空间,需加强雨季面源污染控制。
(二)生态评估:从 “人工修复” 到 “自然恢复”
生态评估是判断水体是否具备 “自我维持能力” 的关键,需采用 “现场调查 + 遥感监测 + 生物监测” 的多元方法,评估生态系统的完整性与稳定性:
1. 水生植物评估:“覆盖率 + 多样性” 双重考核
水生植物是水体生态的 “基础支撑”,评估需通过现场踏勘与无人机航拍结合的方式,记录水生植物的种类、分布面积、生长状态:
覆盖率:沉水植物覆盖率需≥30%(根据水体深度调整,浅水区可适当提高),挺水植物(如芦苇、菖蒲)需沿岸边均匀分布,避免单一物种过度繁殖导致生态失衡;
多样性:水生植物种类需≥3 种(如沉水植物选择苦草、狐尾藻,挺水植物选择芦苇、鸢尾),避免单一物种抗风险能力弱的问题,若出现某一物种枯萎或消失,需分析是否存在水质恶化或环境变化(如水位骤降)。
2. 生物多样性评估:“浮游生物 + 底栖生物 + 鱼类” 三级监测
生物多样性是水体生态健康的 “晴雨表”,需通过不同层级的生物监测,评估生态系统的食物链完整性:
浮游生物:采用浮游生物网采集水样,在显微镜下鉴定种类并计数,计算 Shannon-Wiener 多样性指数,指数≥2.0 为合格,若指数<1.5,表明水体可能存在轻度污染,需排查营养盐输入;
底栖生物:通过彼得森采泥器采集底质样品,筛选底栖动物(如螺类、寡毛类),底栖生物的出现(尤其是对环境敏感的蚌类)表明底质污染已得到有效控制,若长期无中生有底栖生物,需评估底质修复效果;
鱼类:通过现场观察、渔民访谈或水下视频监测,记录鱼类种类与数量,若出现杂食性鱼类(如鲫鱼、鲤鱼)且数量稳定,表明水体已形成初步的食物链,生态系统具备一定自我调节能力。
3. 生态景观评估:“功能性 + 观赏性” 结合
生态景观是 “长制久清” 的重要体现,需结合水体周边环境,评估生态修复措施的景观效果:
水面状况:无大面积漂浮物、蓝藻水华,水面清澈,透明度稳定在 750px 以上;
岸线景观:岸边植被(如乔木、灌木)与水生植物衔接自然,无裸露岸坡,设置亲水平台或步道的区域需保持整洁,满足居民休闲需求,避免因管理不善导致景观破坏。
(三)社会评估:从 “政府主导” 到 “公众参与”
“长制久清” 的最终目标是满足居民对良好水环境的需求,社会评估需充分发挥公众作用,通过 “满意度调查 + 公众监督” 的方式,确保评估结果贴合实际体验:
1. 居民满意度调查:标准化问卷与分层抽样
满意度调查需每年开展 1 次,采用分层抽样的方式选择调查对象(覆盖水体周边不同年龄段、职业的居民,样本量≥300 份,确保代表性),问卷设计需聚焦以下核心问题:
您认为当前水体的颜色、气味与治理前相比是否有明显改善?(选项:显著改善、略有改善、无变化、恶化);
您是否在水体周边感受到异味或看到黑臭现象?(选项:频繁、偶尔、从未);
您对水体周边的生态景观(如植物、亲水平台)是否满意?(选项:非常满意、满意、一般、不满意);
您认为当前水体存在哪些需要改进的问题?(开放性问题,收集居民具体建议)。
调查结果需计算 “综合满意度”(非常满意 + 满意的比例),需≥80%,若满意度低于 70%,需召开居民座谈会,针对性解决问题(如治理异味、优化景观)。
2. 公众监督机制:“线上 + 线下” 渠道畅通
除定期调查外,需建立常态化的公众监督渠道,鼓励居民实时反馈问题,作为评估的补充:
线上渠道:开通 “黑臭水体监督小程序” 或投诉热线,居民可上传水体照片、视频,反馈异味、排污等问题,相关部门需在 48 小时内响应,1 周内整改并回复;
线下渠道:在水体周边设置 “监督公示牌”,公布河长联系方式、评估结果、整改情况,邀请居民担任 “民间河长”,参与月度巡河,形成 “政府 + 公众” 共同管理的格局。
(四)管理评估:从 “措施落地” 到 “机制长效”
管理评估是确保 “长制久清” 持续推进的保障,需聚焦 “责任落实 + 资金保障 + 应急能力”,评估管理机制的有效性:
1. 河湖长制落实评估:“巡河频次 + 问题整改” 双考核
河湖长制是黑臭水体长效管理的核心制度,评估需通过查阅台账、现场核查的方式,检查河长履职情况:
巡河频次:市级河长每季度巡河≥1 次,区级河长每月巡河≥1 次,街道(乡镇)级河长每周巡河≥1 次,村级河长每日巡河≥1 次,若出现巡河频次不足或 “走过场”(无问题记录),需通报批评并督促整改;
问题整改率:巡河发现的问题(如排污口、垃圾堆放)需 100% 建立台账,整改完成率需≥95%,未完成整改的需说明原因并制定时间表,避免问题积压。
2. 资金与运维评估:“投入稳定性 + 设施运行” 保障
“长制久清” 需长期资金支持,评估需检查运维资金的落实与使用情况:
资金投入:确保每年有固定的运维资金(如按水体长度或面积设定标准,如每公里河流运维资金≥10 万元),资金需专项用于水质监测、生态修复、设施维护,避免挪用或不足;
设施运维:对截污管网、污水处理站、生态浮岛等治理设施,检查运行记录(如管网清淤频次、处理站出水达标率、浮岛维护次数),设施完好率需≥90%,若出现设施损坏未修复,需追究运维单位责任。
3. 应急能力评估:“预案可行性 + 响应速度” 验证
应急能力是应对突发污染的关键,评估需通过模拟演练或复盘实际案例的方式,检验应急处置效果:
预案完整性:需制定《黑臭水体返黑返臭应急预案》,明确预警条件、处置流程、责任分工,预案需每年修订 1 次,结合实际情况优化;
响应速度:模拟水质超标场景(如 DO 骤降),评估从发现问题到启动处置(如曝气、截污)的时间,需≤24 小时,避免延误最佳处理时机。
三、评估结果的应用与动态调整
“长制久清” 后续评估的最终目的是 “发现问题、优化措施”,评估结果需形成闭环管理,用于动态调整治理与管理方案:
(一)结果分级与公示
根据评估结果,将水体 “长制久清” 状态分为 “优秀”“合格”“预警”“不合格” 四级:
优秀:年度水质达标率≥95%,生态指标稳定,居民满意度≥90%,管理机制完善;
合格:年度水质达标率 80%-95%,生态指标基本稳定,居民满意度 70%-90%,管理机制基本落实;
预警:连续 2 个季度水质指标超标或生态指标恶化,居民满意度 60%-70%,需启动整改;
不合格:年度水质达标率<80%,出现明显黑臭现象,居民满意度<60%,需取消 “长制久清” 称号,重新启动治理。
评估结果需通过政府官网、媒体向社会公示,接受公众监督,增强透明度。
(二)问题整改与方案优化
对评估中发现的问题(如水质超标、生态退化、管理漏洞),需制定 “整改清单”,明确责任单位、整改时限、整改措施,整改完成后需组织 “回头看”,确保问题彻底解决。同时,根据年度评估结果,优化下一年度治理方案(如调整生态修复措施、增加监测频次),实现 “评估 - 整改 - 优化” 的持续改进。
总结
黑臭水体治理达 “长制久清” 标准后的后续评估,需以 “长期稳定、生态健康、群众满意” 为目标,构建 “三级基础周期 + 特殊应急周期” 的评估频次体系,通过 “水质 - 生态 - 社会 - 管理” 四维评估方法,全面掌握水体状况。评估过程中需注重 “数据精准性、公众参与度、机制长效性”,避免形式主义,确保评估结果能真正指导实践,推动黑臭水体治理从 “阶段性成果” 走向 “永久性改善”,为城市水环境可持续发展提供坚实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