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环境治理是否充分考虑雨水径流带来的面源污染?-吉佳水务
来源: | 作者:吉佳 | 发布时间: 2025-09-25 | 12 次浏览 | 分享到:
当前水环境治理对雨水径流面源污染考量不足,仍聚焦点源污染,2024 年南方某城市暴雨后河道水质恶化便因面源污染。现状呈现 “局部重视与整体忽视” 分化:海绵城市试点及核心景观区通过透水铺装、雨水花园等措施控制面源污染成效显著;但老城区、城乡结合部、工业区考量严重不足,老城区雨水直排,城乡结合部农业与生活污水混合污染,工业区初期雨水携重金属油污入管网。深层原因包括治理理念 “点源优先”(面源投入仅占 8%)、技术适配不足(不同区域技术难落地,监测滞后)、管理机制碎片化(多部门协同差,跨区域联动缺)、资金投入短期化不均衡(面源投入不足,社会资本参与少)。面源污染会导致水质反复、生态破坏、治理成本增加。破局需树立 “点面统筹” 理念,构建分区适配技术体系,建立多部门跨区域协同机制,打造多元长效资金机制。

2024 年夏季,南方某城市遭遇连续暴雨,雨后城市河道水质迅速恶化,COD 浓度较雨前飙升 3 倍,氨氮浓度超标 2.5 倍,大量鱼类死亡。环保部门调查发现,罪魁祸首并非工业废水或生活污水直排,而是雨水径流携带的路面泥沙、绿化带农药残留、商业区油污等污染物,通过排水管网涌入河道。这一事件暴露出当前水环境治理的普遍短板:对雨水径流带来的面源污染考量不足,治理体系仍聚焦 “点源污染”,导致面源污染成为破坏水环境的 “隐形杀手”,制约水质持续改善。


一、现状图景:水环境治理中面源污染考量的双重分化

当前水环境治理对雨水径流面源污染的考量呈现 “局部重视与整体忽视并存、城市核心区与边缘区失衡” 的特点,部分区域通过试点项目取得成效,但整体治理仍存在明显短板。


在海绵城市试点区域与城市核心景观区,面源污染治理取得一定进展。这些区域通过规划设计,将雨水径流管理融入水环境治理体系:深圳光明区在海绵城市建设中,采用 “透水铺装 + 雨水花园 + 生态滞留带” 组合措施,雨水经渗透、过滤后再排入管网,每年减少进入河道的悬浮物约 800 吨、COD 约 120 吨;杭州西湖景区周边,道路两侧设置植被缓冲带,商业区建设初期雨水收集系统,有效拦截餐饮油污、生活垃圾等污染物,景区河道雨后水质达标率较非试点区域高出 40%。此外,部分城市在新城规划中,将雨水管网与污水管网分开设计,并同步建设调蓄池,避免雨水径流与污水混合后加剧污染,上海临港新片区通过此类设计,雨水径流面源污染对周边水体的影响降低 50% 以上。


然而,在多数城市的老城区、城乡结合部及工业区,水环境治理对雨水径流面源污染的考量严重不足。老城区普遍存在 “重排水、轻净化” 倾向,雨水管网多为合流制或简易分流制,缺乏污染拦截设施,雨水冲刷路面后,携带的泥沙、重金属、生活垃圾直接排入河道。2024 年北京某老城区暴雨后,监测显示雨水径流中悬浮物浓度达 500mg/L,是河道地表水 Ⅲ 类标准的 10 倍,直接导致该区域河道黑臭天数增加 7 天。城乡结合部的面源污染问题更为突出,农业种植中使用的化肥、农药经雨水冲刷进入水体,同时居民生活污水随意泼洒,与雨水混合后形成 “复合型污染”,武汉某城乡结合部监测数据显示,雨季农业面源污染贡献的总氮负荷占水体总氮负荷的 65%,远超点源污染占比。工业区的雨水径流则携带重金属、油污等污染物,部分企业未建设初期雨水收集系统,暴雨时车间地面的油污、原料残渣随雨水进入管网,2023 年苏州某工业园区暴雨后,雨水径流中锌浓度达 8mg/L,超标 4 倍,导致周边河流生态系统严重受损。


、考量不足的深层诱因:从理念到实践的多重制约

水环境治理忽视雨水径流面源污染,并非简单的技术问题,而是受治理理念偏差、技术适配不足、机制协同缺失、资金投入失衡等多重因素影响,这些因素相互交织,形成难以突破的治理困境。


治理理念的 “点源优先” 偏差是根源所在。长期以来,水环境治理将工业废水、生活污水等 “点源污染” 作为核心治理对象,认为只要管住固定排污口,就能实现水质达标,而将雨水径流面源污染视为 “自然现象”,未纳入重点治理范畴。某省环保部门 2023 年发布的水环境治理规划中,点源污染治理投入占比达 75%,而面源污染治理仅占 8%,且多为 “象征性” 提及,缺乏具体实施路径。这种理念偏差导致治理资源过度向点源倾斜,面源污染治理长期处于 “边缘化” 状态,部分城市甚至将雨水管网建设等同于 “排水能力提升”,忽视污染拦截功能,形成 “排水越快、污染越重” 的悖论。


技术体系的 “适配性短板” 制约治理效果。当前面源污染治理技术存在 “城市与农村脱节、新建与老旧区域不适配” 的问题:适用于城市核心区的透水铺装、雨水花园等技术,在老城区因建筑密度高、空间狭窄难以落地,北京某老城区曾计划在道路两侧建设雨水花园,但因人行道宽度不足 2 米,最终被迫取消;适用于农业区域的生态沟渠、人工湿地技术,在工业区因污染物成分复杂(如重金属、持久性有机物)难以发挥作用,天津某工业区尝试用人工湿地处理雨水径流,却因湿地植物无法耐受高浓度重金属,导致系统运行 3 个月后失效。此外,面源污染监测技术滞后,缺乏精准的污染负荷核算方法,多数城市仅能监测雨水径流中的常规指标,无法识别特征污染物来源,导致治理措施 “无的放矢”。


管理机制的 “碎片化” 导致协同不足。雨水径流面源污染涉及住建、环保、市政、农业、城管等多个部门,但各部门职责划分模糊,缺乏统一协调机制:住建部门负责海绵城市建设,却不参与后期水质监测;环保部门关注水体水质,却无法干预雨水管网建设;农业部门管理农业面源,却与城市面源治理脱节。2024 年南京某区域暴雨后,河道水质超标,环保部门认定是雨水径流面源污染所致,要求住建部门改造雨水管网,住建部门却以 “无相关规划” 为由推诿,最终治理工作拖延 2 个月,错过最佳整改时机。此外,跨区域协同机制缺失,雨水径流不受行政边界限制,上游区域的面源污染会随径流扩散至下游,而上下游城市缺乏联合治理方案,导致 “上游治理、下游污染” 的恶性循环。


资金投入的 “短期化” 与 “不均衡” 加剧治理困境。面源污染治理需长期持续投入,且见效周期长,与点源污染治理 “短期投入、快速见效” 形成鲜明对比,导致地方政府更倾向于将资金投向点源治理。某地级市 2023-2024 年水环境治理资金中,面源污染治理资金仅能保障 20% 的项目需求,且多集中在景观区域,老城区与城乡结合部的治理项目因 “投入大、收益低” 被搁置。同时,资金来源单一,过度依赖政府财政投入,社会资本参与度低,面源污染治理项目因缺乏盈利模式,难以吸引企业参与,导致治理资金长期不足,无法支撑大规模治理工程。


三、危害显现:面源污染对水环境的多重冲击

水环境治理忽视雨水径流面源污染,不仅导致水质反复恶化,还破坏水生态系统,增加治理成本,形成 “治理 - 污染 - 再治理” 的恶性循环,对水环境安全构成严重威胁。


水质稳定性难以保障,治理成果易 “雨后排空”。面源污染具有 “突发性、季节性” 特点,暴雨期间大量污染物涌入水体,导致水质短时间内急剧恶化,此前的点源治理成果被瞬间抵消。2024 年广州某河道经过 1 年的点源治理,水质稳定达到 Ⅳ 类标准,但夏季暴雨后,雨水径流携带的污染物使河道 COD 浓度从 30mg/L 升至 120mg/L,重回劣 Ⅴ 类,治理投入 “付诸东流”。更严重的是,面源污染导致水体 “雨污反复”,某监测数据显示,忽视面源污染的城市,河道水质达标率雨季较旱季下降 35%-50%,无法实现 “长制久清” 的治理目标。


水生态系统遭破坏,生物多样性下降。雨水径流携带的重金属、农药残留、油污等污染物,对水生生物具有强毒性:重金属会在鱼类体内富集,导致鱼类畸形、死亡;农药残留会抑制水生植物光合作用,破坏食物链;油污会在水面形成油膜,导致水体缺氧,引发鱼类窒息。2023 年太湖流域暴雨后,雨水径流携带的化肥导致水体富营养化,蓝藻大规模爆发,覆盖水域面积达 150 平方公里,大量鱼类死亡,生态系统恢复耗时 6 个月,投入资金超 2 亿元。长期来看,面源污染会导致水体生态功能退化,生物多样性下降,形成 “死水” 环境,进一步降低水体自净能力。


治理成本大幅增加,资源浪费严重。忽视面源污染导致水环境治理陷入 “被动应对”,每次暴雨后需投入大量资金开展应急治理,如河道清淤、水质净化等,增加额外治理成本。2024 年成都某城市河道,暴雨后因面源污染导致水质恶化,政府紧急投入 500 万元进行清淤、投加药剂,而若提前建设面源污染拦截设施,仅需投入 150 万元,成本差异达 3 倍以上。同时,面源污染会加剧污水处理厂负荷,雨水径流携带的大量有机物、悬浮物进入污水管网,导致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波动,处理效率下降,能耗增加,某污水处理厂监测显示,雨季因雨水混入,处理单位污水的能耗较旱季上升 20%,运行成本增加 15%。


四、破局之道:构建 “全域统筹、系统治理” 的面源污染防控体系

要破解水环境治理中雨水径流面源污染考量不足的难题,需从理念革新、技术整合、机制协同、资金保障四个维度发力,将面源污染治理纳入水环境治理全局,实现 “源头控制、过程拦截、末端净化” 的全链条防控。


理念层面:树立 “点面统筹、系统治理” 的治理思维。将雨水径流面源污染治理与点源污染治理置于同等重要地位,在水环境治理规划中明确面源污染治理目标、任务与投入比例,确保面源污染治理投入占比不低于 30%。改变 “重排水、轻净化” 的传统观念,将雨水径流管理纳入城市规划体系,新建区域实行 “雨水径流污染防控与开发建设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老城区在更新改造中优先完善面源污染拦截设施。例如,厦门在城市总体规划中,将面源污染治理作为水环境治理的核心内容,明确要求新建项目雨水径流悬浮物去除率不低于 80%,老城区改造项目需配套建设雨水花园、透水铺装等设施,通过理念革新推动面源污染治理常态化。


技术层面:构建 “分区适配、多技术融合” 的治理体系。针对不同区域特点,研发适配的面源污染治理技术:城市核心区推广 “透水铺装 + 雨水花园 + 调蓄池” 组合技术,提升雨水渗透与净化能力,北京朝阳区通过此类技术,雨水径流悬浮物去除率达 85%,COD 去除率达 70%;老城区采用 “微型生态滞留带 + 初期雨水分离器” 技术,利用有限空间实现污染拦截,上海黄浦区在老城区改造中,在道路两侧狭窄绿化带建设微型滞留带,雨水经滞留带过滤后再排入管网,面源污染负荷降低 40%;城乡结合部推行 “生态沟渠 + 人工湿地” 技术,拦截农业面源污染,武汉江夏区通过建设生态沟渠,农业面源污染贡献的总氮负荷下降 50%;工业区建设 “初期雨水收集系统 + 预处理设施”,针对性去除重金属、油污,苏州工业园区通过此类系统,雨水径流中重金属去除率达 90%,有效保护周边水体。同时,加强面源污染监测技术研发,利用物联网、大数据构建 “污染源识别 - 负荷核算 - 效果评估” 的监测体系,实现精准治理。


机制层面:建立 “多部门协同、跨区域联动” 的管理体系。成立市级层面的 “水环境治理与面源污染防控联合指挥部”,整合住建、环保、市政、农业、城管等部门资源,明确各部门职责:住建部门负责城市面源污染治理设施建设,环保部门负责面源污染监测与评估,市政部门负责雨水管网维护与管理,农业部门负责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城管部门负责路面清扫与垃圾清运,形成 “各司其职、协同联动” 的工作机制。建立 “面源污染治理联席会议” 制度,每月召开部门协调会议,解决治理过程中的难点问题,避免推诿扯皮。此外,建立跨区域面源污染协同治理机制,上下游城市签订协同治理协议,共享监测数据,联合开展治理项目,如太湖流域周边城市建立面源污染联防联控机制,统一治理标准,联合开展农业面源、城市面源治理,有效降低跨区域面源污染影响。


资金层面:构建 “多元投入、长效保障” 的资金机制。加大政府财政投入,设立面源污染治理专项基金,重点支持老城区、城乡结合部等薄弱区域的治理项目,同时通过财政补贴、税收优惠等政策,鼓励社会资本参与面源污染治理,如对建设面源污染治理设施的企业给予 30% 的投资补贴,对运营面源污染治理项目的企业实行税收减免。探索 “环境权益交易” 模式,将面源污染治理与碳排放权、排污权交易挂钩,企业通过开展面源污染治理获得的减排量可进入市场交易,增加盈利渠道,吸引更多社会资本参与。例如,浙江在碳交易市场中,将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产生的减排量纳入交易范围,某农业企业通过建设生态沟渠,年减排二氧化碳 1000 吨,通过碳交易获得收益 20 万元,实现 “治理赚钱、赚钱治理” 的良性循环。


雨水径流面源污染是水环境治理的 “隐形短板”,也是实现水质 “长制久清” 的关键障碍。唯有打破 “重点源、轻面源” 的治理惯性,构建全域统筹、系统治理的防控体系,才能从根本上解决面源污染问题,为水环境安全提供坚实保障,让城市水体真正实现 “清水绿岸、鱼翔浅底” 的美好愿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