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部部长:杜绝污水处理标准、环境治理标准“一刀切”!-吉佳水务
来源: | 作者:吉佳 | 发布时间: 2025-04-08 | 86 次浏览 | 分享到:
生态环境部部长强调杜绝污水处理、环境治理标准 “一刀切”。过去部分地区采用 “一刀切” 做法,如农村照搬城市污水处理模式致成本高、运维难、设施闲置,影响治理效果与经济社会发展。不同地区自然、经济、人口状况有别,城市与农村污水处理应因地制宜,工业领域各行业污染特性和治理难度不同,也需差别对待。生态环境部将从政策制定层面完善法规,指导地方科学决策,执法监管上规范行为、提升人员水平,建立评估机制以优化政策标准,实现生态、经济和社会效益多赢。

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不断推进的当下,生态环境部部长明确指出,要坚决杜绝污水处理标准、环境治理标准“一刀切”的现象。这一表态对于推动我国生态环境保护事业高质量发展,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


在过往的环境治理过程中,“一刀切”的做法时有出现。部分地区在污水处理标准的设定上,未充分考量当地实际情况,简单照搬其他地区标准。例如在一些农村地区,人口居住分散、污水产生量小且排放不集中,却被要求采用与城市相同的高标准、集中式污水处理模式,不仅建设成本高昂,后期运维也困难重重,导致许多污水处理设施建成后无法正常运行,造成资源浪费。这种“一刀切”的方式既没有达到良好的环境治理效果,还可能影响地方经济社会的正常发展,损害企业和群众的合法权益。


生态环境部部长强调,不同地区在自然环境、经济发展水平、人口分布等方面存在显著差异。在污水处理方面,城市由于人口密集、污水排放量大且集中,适宜建设大型、高效的污水处理厂,执行较为严格的排放标准,以确保对水环境的有效保护。而农村地区情况则大不相同,如在一些山区,农户居住分散,地形复杂,铺设污水管网难度大、成本高。此时,应因地制宜地采用分散式污水处理设施,像小型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人工湿地等,处理后的污水可就近用于农田灌溉、林地浇灌等资源化利用,排放标准也应根据实际情况合理设定,重点关注污水对周边环境的实际影响,而非盲目追求过高指标。


在工业领域的环境治理中,不同行业的污染特性、治理难度也各不相同。对于一些技术成熟、污染治理相对容易的行业,可要求其在较短时间内达到较高的环境治理标准。但对于某些新兴产业或工艺复杂、治理难度大的行业,应给予一定的政策缓冲期和技术帮扶,引导企业逐步提升环境治理水平,而不是简单粗暴地要求其立即达到不切实际的标准,否则可能会阻碍产业的创新发展,甚至导致企业倒闭,影响地方经济稳定。


为了切实杜绝“一刀切”,生态环境部将从多方面发力。在政策制定层面,进一步细化、完善环境治理相关政策法规,明确不同地区、不同行业的差异化标准和要求。加强对地方政府的指导和监督,要求各地在制定本地环境治理政策时,必须充分开展调研,广泛征求企业、专家和群众意见,结合实际情况科学决策。在执法监管方面,规范环境执法行为,加强对执法人员的培训,提高其专业素养和执法水平,避免执法过程中的简单化、随意化。同时,建立健全环境治理效果评估机制,定期对各地污水处理、环境治理工作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及时调整优化政策和标准,确保环境治理工作既符合生态环境保护的总体要求,又能切实落地见效,实现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多赢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