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域作为一个完整的水文单元,其水环境治理具有 “上下游联动、左右岸协同、水陆域统筹” 的显著特征。然而,当前部分流域治理中存在 “各自为政” 的问题 —— 上下游行政区域治理目标不一致、左右岸管控标准不统一、水陆域治理措施不同步,导致 “上游污染、下游买单”“岸上治理、水中失控” 等现象频发,严重制约水环境治理成效。实现流域统筹协同推进,需打破行政壁垒与技术壁垒,构建 “机制协同 + 技术协同 + 责任协同 + 参与协同” 的全链条治理体系,让流域治理从 “碎片化” 走向 “一体化”。
一、痛点剖析:流域水环境治理协同推进的核心障碍
要实现流域统筹协同,首先需明确当前治理模式中存在的协同障碍,这些障碍主要集中在四个层面:一是行政壁垒阻碍协同,流域往往跨越多个行政区域,不同地区的发展规划、治理优先级存在差异,部分地区为追求短期经济利益,降低环保准入标准,导致上下游治理措施冲突,例如上游地区工业废水排放标准宽松,下游地区即便严格治理也难以改善水质;二是标准不统一导致协同失效,不同行政区域的水质监测指标、污染排放标准、治理技术规范不统一,数据无法互通、措施无法衔接,例如上游采用 “化学需氧量 + 氨氮” 双指标监测,下游新增总磷、总氮监测,数据难以整合分析,影响治理决策;三是技术壁垒割裂协同,部分地区依赖传统治理技术,缺乏全流域统一的智慧监测与调度平台,上下游水质数据、水量数据、污染溯源数据无法实时共享,导致治理措施 “滞后性” 明显,难以应对跨区域污染突发事件;四是责任划分模糊削弱协同动力,流域污染具有跨区域扩散性,污染责任难以精准界定,部分地区存在 “推诿扯皮” 现象,治理投入与责任不匹配,例如跨界断面水质超标时,上下游地区相互指责,难以形成统一的治理方案。
二、机制协同:构建跨区域统筹治理体系
机制协同是流域统筹推进的 “制度保障”,需通过建立跨区域、跨部门的协同机制,打破行政壁垒,实现治理目标、标准、措施的统一。
建立流域统筹管理机构:由流域覆盖的省级或市级政府联合成立 “流域水环境治理协调委员会”,统一负责流域治理规划制定、标准设定、资金统筹、考核监督。委员会下设日常办事机构,配备环保、水利、住建、农业等多部门专业人员,实现 “一个机构管到底”。例如,长江流域、黄河流域已成立国家级流域管理机构,统筹协调全流域治理;某省内跨市流域通过成立市级协调委员会,将上下游 5 个地级市的治理目标统一为 “跨界断面水质达到 Ⅲ 类标准”,并制定统一的工业废水、生活污水排放标准,仅用 2 年时间就实现跨界断面水质达标率从 60% 提升至 95%。
制定全流域统一治理规划:以流域水文特征、污染分布、生态功能为基础,编制 “全流域水环境治理总体规划”,明确各区域的治理重点、阶段目标、责任主体。规划需打破行政区域限制,按 “流域单元” 划分治理片区,例如将流域划分为 “上游水源涵养区、中游污染控制区、下游生态修复区”,上游重点推进水土保持与生态保护,中游集中治理工业与城镇污染,下游重点开展河道清淤与生态补水,确保各区域治理措施衔接配套。某跨市流域通过统一规划,将上游的 “矿山生态修复”、中游的 “工业园区污水集中处理”、下游的 “湿地净化工程” 形成联动,流域整体水质提升 1-2 个等级。
建立跨区域协同执法机制:针对流域内跨区域污染问题,组建 “流域联合执法队伍”,开展常态化联合执法检查。执法队伍由各区域环保部门人员轮流派驻,统一执法标准、统一执法流程,重点打击跨区域偷排漏排、超标排放等违法行为。同时,建立 “跨界污染应急预案”,当发生跨区域污染事件时,联合执法队伍可立即启动应急响应,上下游地区同步采取截污、治污措施,避免污染扩散。某流域通过联合执法,将跨区域偷排行为查处率从 35% 提升至 80%,污染事件处置时间从平均 48 小时缩短至 12 小时。
三、技术协同:搭建全流域智慧治理平台
技术协同是流域统筹推进的 “技术支撑”,需通过数字化、智能化技术,实现全流域数据共享、措施联动、精准治理。
构建全流域统一监测网络:在流域内布设 “固定监测 + 移动监测 + 遥感监测” 的立体化监测体系,统一监测指标、统一数据标准、统一传输协议。在跨界断面、重要支流汇入处、重点污染源排放口等关键节点,安装水质多参数监测仪、流量监测仪,实时采集 pH 值、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总氮等指标;采用无人机、监测船开展流域巡查,对偏远河段、复杂水域进行移动监测;利用卫星遥感技术,对流域内的水体面积、植被覆盖、污染源分布进行大范围监测。所有监测数据统一接入 “流域智慧治理平台”,实现 “数据一张图”,上下游地区可实时共享监测数据,避免 “数据孤岛”。某流域通过统一监测网络,将水质数据获取周期从每周 1 次缩短至每小时 1 次,跨区域污染溯源时间从 72 小时缩短至 24 小时。
运用数字孪生技术实现协同调度:在智慧治理平台基础上,构建流域数字孪生模型,整合地形地貌、水文水利、污染分布、治理设施等数据,实现流域运行状态的虚拟仿真。通过模型可模拟不同治理措施的效果,例如模拟上游修建污水处理厂、中游建设人工湿地、下游开展生态补水对流域水质的影响,为全流域协同调度提供科学依据;在汛期、枯水期等特殊时段,通过模型预测水量、水质变化趋势,统筹调度上下游水库、泵站、污水处理厂,实现 “水量调控与水质保障” 同步推进。某流域通过数字孪生调度,在汛期成功将上游洪水与下游污染防控结合,避免洪水携带污染物扩散,流域水质达标率提升 15%。
建立跨区域污染溯源协同机制:利用智慧平台的数据分析功能,构建 “流域污染溯源模型”,当跨界断面水质超标时,通过分析上下游监测数据、污染源排放数据、水文数据,精准定位污染源头与扩散路径,明确责任区域。例如,当下游跨界断面总磷超标时,模型可结合上游的农业面源污染分布、工业企业排放情况、降雨量数据,判断是上游农田退水还是工业废水导致,并推送至责任区域环保部门,督促其采取整改措施。某流域通过污染溯源协同,将跨界污染责任界定时间从 15 天缩短至 3 天,责任区域整改率从 50% 提升至 90%。
四、责任协同:明确全流域治理责任体系
责任协同是流域统筹推进的 “动力源泉”,需通过清晰的责任划分、科学的考核机制,确保各区域、各部门主动参与协同治理。
实行流域治理 “河长制” 全覆盖:在流域内全面推行 “省级总河长 + 市级河长 + 县级河长 + 乡级河长 + 村级河长” 的五级河长制,明确各级河长的责任范围与治理目标。省级总河长统筹全流域治理,市级河长负责跨市流域段治理,县级及以下河长负责辖区内流域段治理,形成 “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的责任体系。同时,建立 “河长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上下游河长会议,协调解决跨区域治理问题。例如,某流域通过五级河长制,将跨界断面水质达标责任落实到具体河长,当水质超标时,首先追究对应河长责任,有效推动了各区域治理积极性,流域水质达标率从 70% 提升至 92%。
建立流域治理 “生态补偿机制”:按照 “谁受益、谁补偿,谁污染、谁付费” 的原则,建立跨区域生态补偿机制。上游地区为保护流域生态环境,限制高污染产业发展、开展生态修复的,下游地区需给予经济补偿;上游地区污染物排放超标,导致下游地区水质下降的,需向中游、下游地区支付赔偿资金。补偿资金主要用于流域生态修复、污染治理设施建设。某跨省流域通过生态补偿机制,上游地区每年获得下游地区生态补偿资金 2 亿元,用于建设污水处理厂与生态湿地,上游水质改善后,下游地区水质达标率提升 20%,实现 “上下游互利共赢”。
实行流域治理 “考核问责制”:将流域治理成效纳入各行政区域政府绩效考核体系,考核指标包括跨界断面水质达标率、污染减排量、治理设施运行率、生态修复面积等。考核结果与地方政府领导班子评优评先、干部提拔任用挂钩,对考核优秀的地区给予资金奖励,对考核不合格的地区进行通报批评、约谈问责,并限期整改。某流域通过考核问责制,将各地区流域治理投入占财政支出比例从 5% 提升至 12%,治理设施运行率从 65% 提升至 98%。
五、参与协同:构建全流域多元共治格局
参与协同是流域统筹推进的 “社会基础”,需调动政府、企业、公众等多元主体的积极性,形成 “政府主导、企业负责、公众参与” 的共治格局。
推动企业履行环保主体责任:通过政策引导与监管执法,督促流域内企业落实污染治理责任。对重点排污企业实行 “环保信用评价制度”,评价结果与信贷、税收、用地等挂钩,环保信用好的企业可享受信贷优惠、税收减免,信用差的企业限制贷款、取消优惠;鼓励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循环经济,对主动升级治污设施、减少污染物排放的企业给予补贴。某流域通过企业环保信用评价,推动 80% 的重点排污企业完成治污设施升级,污染物排放量减少 30%。
引导公众参与流域治理:搭建 “流域治理公众参与平台”,通过 APP、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向公众公开流域水质状况、治理措施、污染企业信息,邀请公众参与监督;开展 “流域环保宣传周”“河流志愿者行动” 等活动,组织公众参与河道清理、水质监测、环保宣传,增强公众流域保护意识。某流域通过公众参与平台,每年收到公众举报污染线索 200 余条,查处违法排污行为 50 余起,同时组建志愿者队伍 100 余支,累计开展河道清理活动 300 余次。
鼓励社会组织参与协同治理:支持环保组织、科研机构、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参与流域治理,环保组织可开展流域生态调研、环保公益诉讼,为治理决策提供参考;科研机构可开展流域污染治理技术研发、成果转化,为治理提供技术支持;行业协会可制定行业环保标准,规范企业排污行为。某流域通过引入社会组织,成功研发 “低成本河道生态修复技术”,在流域内推广应用后,河道生态环境改善成本降低 40%。
六、实践案例:流域统筹协同治理的成功经验
多地通过流域统筹协同治理,取得了显著成效。以某省内跨市流域为例,该流域跨越 3 个地级市,曾因上下游治理协同不足,水质长期处于 Ⅳ 类标准以下。通过建立流域协调委员会,统一制定治理规划与标准;搭建智慧治理平台,实现全流域数据共享与数字孪生调度;实行五级河长制与生态补偿机制,明确治理责任;同时推动企业升级治污设施、引导公众参与,仅用 3 年时间,流域跨界断面水质全部达到 Ⅲ 类标准,生态环境明显改善,成为流域统筹协同治理的典型案例。
流域水环境治理是一项系统工程,唯有打破行政壁垒、统一技术标准、明确责任分工、调动多元参与,才能实现真正的统筹协同。未来,随着智慧治理技术的不断迭代、协同机制的不断完善,流域治理将更加高效、精准,为建设 “河畅、水清、岸绿、景美” 的水环境提供坚实保障。